一、时间安排
初评工作于9月15日开始,9月28日结束。请各初评组在9月29日前报送材料。
二、初评指数
本届初评采用20%推荐比例。各初评组推荐指标数详见附表3。
三、评审标准参照评奖有关文件。详见吉林省社科联网站及相关QQ群文件通知。
四、报送材料要求:
1、吉林省第十三届社科优秀成果奖初评组推荐名单(初评组盖章)。
2、各学会、市(州)社科联初评组评委名单。
3、初评推荐成果申报材料袋。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申报通知里有关规定。推荐成果的2份申报表需在初评组推荐意见栏签字盖章。请各初评组认真核对成果申报材料,对初评推荐上来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,将取消学科评审资格。
附件:
1、 吉林省第十三届社科优秀成果奖初评推荐名单
(此表仅作为格式参考,不能填写。上交汇总表以评奖办发给各单位电子邮箱的表格为依据,进行编辑修改,注意格式不能改变)
2、各学会、市(州)社科联初评组评委名单
3、各学会及市州社科联初评推荐指标数
联系电话:8962964584639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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